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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山市彭山区7月1日起实施 工伤保险费率新政

time 2026-07-29 09:08:34   网络    阅读量:16567   会员投稿

为落实川人社规〔2026〕3号文件要求,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自2026年7月1日起立即执行全省统一工伤保险新费率标准。

现企业按行业划分八档基准费率为:一类0.24%、二类0.48%、三类0.84%、四类1.08%、五类1.32%、六类1.56%、七类1.92%、八类2.28%;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统一按项目全部合同总造价(含追加款项)的0.15%缴纳工伤保险费。

目前彭山区已完成系统费率参数调整,并通过窗口告知、企业群推送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,同步优化经办服务,切实保障企业、建筑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权益。下一步区社保中心还将深入企业宣传进行实地宣传,助力各企业全面细致掌握工伤保险费率新规。(眉山市彭山区人社局 周子阳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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